浙江四川盆地大安气田大安11井五峰组-龙马溪组气藏试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四川盆地大安气田大安11井五峰组-龙马溪组气藏试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四川盆地大安气田大安11井五峰组-龙马溪组气藏试采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试采站场1座,新建大安11井集气管线1条,管线规格DN80,设计压力为8.5MPa,管线长约1.2km(去永2井站);新建大安11井采出液管线,管线规格DN50,设计压力为2.5MPa,管线长约1.2km(与采气管线同沟敷设),同沟敷设通信光缆。
二、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三、公示内容: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通过网址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
项目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xrWKstIrJR2SpsTuc8ATw 提取码: aiwh。
四、公示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五、公示期间:有意见及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环评单位: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滨州西路31号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18223525209
邮箱:405626954@qq.com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星湖大街999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3-4988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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