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9日,永川区凤凰湖中学邀请永川区公安局法制支队来到校园,开展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专题普法宣讲。
宣讲中,民警吴科在学校广播室向全校3900多名师生讲述了湛江15岁少年持械打人被拘留、天津15岁未成年人跨区域破坏性盗窃被执行行政拘留两起新法实施后的案例,直指部分未成年人“知法不敬畏、心存侥幸”的问题,破除“年龄是违法护身符”的错误认知,鲜明传递法律不因“忘记”而网开一面的法治理念。宣讲系统阐释新法修订背景,指出旧法滞后于高空抛物、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考试作弊等新型治安问题,新法旨在填补规制空白、强化法律衔接、提升处罚力度,坚持教育、训诫、矫治为主原则,并非针对性惩戒未成年人。
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行为约束,宣讲重点解读新法核心条款:明确处罚年龄与从轻减轻规则,细化行政拘留执行“一般不执行”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屡教不改可执行”的例外情形,讲解强制矫治教育、询问通知监护人、听证权利、违法记录封存等程序保障,同步解读正当防卫、校园欺凌、有偿陪侍、反家暴、考试作弊、涉未成年人淫秽信息从重处罚等专门条款。同时衔接刑法相关规定,普及未成年人性侵责任年龄、死刑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等内容,并开展电信诈骗防范、法律相对性等实用普法。
此次宣讲以案释法、以法明理,将刚性法条与温情教育相结合,有效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记者:陈仕川
编辑:张潆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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