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皖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预处理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危险废物预处理项目;
(2)建设单位:重庆皖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永川高新区三教组团远兵强企业标准厂房;
(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危险废物治理(N7724);
(6)占地面积:租赁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金鼎大道11号远兵强企业2号厂房内从右向左第二跨闲置厂房3600m2,不新增占地面积;
(7)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万元,占总投资的5.3%;
(8)劳动定员:劳动定员为15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行政人员1人,生产工人12人;
(9)建设内容:年处置危险废物4.5万吨,其中含油金属屑(HW08)处置规模为1.5万吨,含乳化液金属屑(HW09)处置规模为2.97万吨,废铁质油桶(HW08)处置规模为0.03万吨,建设内容包括含油金属屑预处理线、含乳化液金属屑预处理线和铁质油桶预处理线各一条,以及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公用设施和环保设施等,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N3qw7-0eC-tIhYxXn-zuQ 提取码: xvxx。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fAF7yySHvzxkSOt6so34g 提取码: sk6u。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重庆皖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总
联系电话:18858727669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金鼎大道11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3日。
重庆皖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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