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用户:
经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以下电力用户(明细见附件1)连续六个月未用电,且现场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号)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之规定,请涉及的电力用户尽快到国网永川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厅办理销户、余额退费等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仍未办理相关业务的,我司将予以销户处理,未办理余额退费的,后续仍可咨询供电营业厅办理退费。后续若有用电需求的,我司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为您办理新装用电业务,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供电营业网点。
经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以下电力用户(明细见附件2)已工商注销或工商吊销。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号)第三十九条:“(一)用户进行工商注销,供电企业应当予以销户”、“(二)终止供电仍需在破产用户原址上用电的,按照新装用电办理”之规定,请涉及的电力用户尽快到国网永川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厅办理过户、销户、余额退费等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仍未办理相关业务的,我司将予以销户处理,未办理余额退费的,后续仍可咨询供电营业厅办理退费。后续若有用电需求的,我司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为您办理新装用电业务,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供电营业网点。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30天。
服务热线:023-49862861(永川片区)。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司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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