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得知残疾妇女曹某某遭遇家庭暴力,身心都遭受巨大创伤的情况后,立即向其伸出援手,帮助其脱离了这段不幸婚姻。
曹某某系二级残疾妇女, 2017年经人介绍与其丈夫谢某某恋爱,并于2018年初登记结婚。曹某某本以为找到了人生中的另一半,可未曾料婚后,谢某某因嫌其反应迟钝,常常对其进行辱骂、殴打,致使曹某某全身出现多处伤痕,在心理上也留下难以弥和的创伤。在得知曹某某的遭遇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援助并指派律师,并会见当事人曹某某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由于曹某某的丈夫当时在外务工,双方在沟通上存在着较大的困难。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律师不厌其烦地多次与谢某某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交涉、协商,同时在曹某某的协助下完成证据的调查和收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今年5月23日,经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曹某某与谢某某自愿离婚;由谢某某一次性给付曹某某经济帮助费5000元(当庭兑现)。最终,曹某某如愿摆脱这段不幸的婚姻。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妇女的人身安全,维护妇女的尊严,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为更多像曹某某这样无助且急需法律帮助的残疾妇女群体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 231 人次,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40件,其中为残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12件,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同胞的基本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