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我是五间镇人,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前段时间年迈的父亲因病住院治疗花光了家里仅有的积蓄。请问,像我这种家庭是否属于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区民政局:当前我市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有以下九类(前四类为重点救助对象,其余几类为其他救助对象):(一)城乡低保对象;(二)城市“三无”人员;(三)农村五保对象;(四)城乡孤儿;(五)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六)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七)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包括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八)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即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的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大学生,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大学生,重度(一、二级)残疾大学生;(九)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即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的认定办法,由各区县(自治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记者 钟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