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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隐身衣” 不玩“障眼法”
来源: 编辑:永川迁移 2017-05-10 20:38:52
4月24日上午,中山路街道5楼520会议室里的参会人员有了“红脸出汗”之感

    不穿“隐身衣” 不玩“障眼法”

    ——来自中山路街道开展“3+1”专项整治的报道

    永川日报记者 甘 敏 通讯员 张绍兰

    4月24日上午,中山路街道5楼520会议室里的参会人员有了“红脸出汗”之感。在该街道纪工委负责人长达三个半小时的科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中,参会人员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涤荡,规矩纪律意识再次提升。这是中山路街道纪工委践行“四种形态”,突出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开展“3+1”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

    不穿“隐身衣”,不玩“障眼法”。中山路街道以开展“3+1”专项整治为契机,释放出执纪问责力度决不减弱、惩治贪腐“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着力营造“绿水青山”干事环境的信号。

    让“四风”问题不穿“隐身衣”、不进“青纱帐”

    整治“四风” 突出重点,严查一批顶风违纪案件,“约谈”和“问责”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开展一批专项治理,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全面深入彻底整改到位,让“四风”问题不穿“隐身衣”、不进“青纱帐”,以“点”带“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实施方案,释放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该街道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措施、工作重点等。将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化、清单化、步骤化。

    将学习和践行“第一种形态”相结合。组织街道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上级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工作要求,层层专题动员部署,把全体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到区委、区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逐级全面开展“约谈”活动。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党政班子成员面对面谈,党政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组织约谈、挂网宣传、制发随身提醒卡片等多种方式,让每名党员干部切实警觉起来,真正筑牢底线思维、打消侥幸心理。采取教育、督促等方式,引导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主动说清问题,对主动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但拒不说清的,严肃查处。

    将“对标找差”和“清理自查”相结合。要求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对照党纪政纪规定,集中对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开展全面自查清理。街道纪检监察室、综治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反映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同时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主动出击发现问题线索。街道财政所、内审室通过账目审计、走访管理服务对象等方式,摸清本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缺失,特别是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强精准监督执纪能力,主动发现并及时查纠。街道纪工委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市、区纪委通报的典型违纪案件,严防边治边犯。目前,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清理自查情况已全面结束。

    将“集中整饬”和“强化问责”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党员干部违规吃喝、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举一反三、对症下药、落实措施,强化考核,以“小”见“大”带动作风建设进一步好转。集中整治期间,街道纪工委开通了专项整治问题举报专线,党政办、纪检监察室、督察室、内审室等部门成立督检组,对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以及掌握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和线索督办。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单位和部门,以及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单位负责人,坚决严肃进行问责追责。对各级发现以及审计移送、执纪审查、专项督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快查快处、限期办结。无论涉及到谁,处理都靠高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

    将“建章立制”和“巩固长效”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边整治边规范,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细化公务接待、工作经费开支管理、财务报销内控制度、津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会福利等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政策界限,扎牢制度笼子。通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回头看”,检验专项治理工作实际成效,形成长期性、实效性管理机制,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让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玩“障眼法”、不打“游击战”

    压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街道党工委发挥关键作用,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求街道一级班子成员认真按照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要求,加强领导并督促分管的机关各部门和所联系的各村(社区)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持续强化对项目、资金、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管理监督。要求街道纪工委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问题线索清理排查和管理处置,加大查办督办、问责追责力度。

    突出重点。重点整治和查处街道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及其党员、干部,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和行业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小官大贪”、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行贿受贿、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执法不公、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百姓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领域:一是扶贫领域,重点治理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危房改造、救济救助、低保五保等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二是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重点治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村(社区)及其工作人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三是惠农领域,重点治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土地复垦、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村改厕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山坪塘整治、农村公路建设等领域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四是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领域,重点治理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征地补偿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五是协助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重点治理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林、水利、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安全监管、民政社保、临江河流域整治在行政审批、服务群众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交通安全、市政、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执法不公、乱收乱罚等问题,“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问题。

    严格追责。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走过场”、瞒案不报、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对该移送的线索不移送或移送不及时、对该处理的不处理或处理不到位、对该问责不问责或避重就轻、甚至袒护包庇的单位和个人,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将按照“一案双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在专项督查后仍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从严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