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8号)和《重庆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强我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减轻冰雹、干旱带来的损失,永川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今年将适时在全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17年。
二、作业区域:全区范围内。
三、作业设备:移动火箭发射架。
四、作业地点:黄瓜山、临江、三教、五间、胜利路、万寿、卫星湖、何埂、来苏、大安、板桥、红炉、青峰、大河作业点。
五、请作业点当地及周边群众注意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在作业现场逗留围观。
六、发现弹药残骸处理办法:人影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爆炸自毁,若发现残骸或残骸对人、物造成损失请与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区气象局49863026,49810011)联系或者直接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七、市民发现残骸后不得随意拆解,擅自搬运,否则后果自负,弹药残骸下落后没有环境污染。
永川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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