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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司机受伤索赔难 人民调解出招化矛盾
来源: 编辑:永川迁移 2016-11-04 07:38:32
近日,吉安司法所联合吉安镇城建办、综治办,经过两天的努力,成功调处一起因人身损害而引起的医药费赔偿纠纷。

        永川网11月4日报道(通讯员 王 敏)近日,吉安司法所联合吉安镇城建办、综治办,经过两天的努力,成功调处一起因人身损害而引起的医药费赔偿纠纷。

        事件的原委是这样的:重庆九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重庆南煌物资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钢材。10月22日,重庆南煌物资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华岩运输公司将钢材送至吉安镇铜凉村大山头滑坡治理工程工地。在工人卸货时,运货驾驶员在下车观看时不慎掉入工地坑井受伤。经过医院诊断,驾驶员的左腿脚踝粉碎性骨折、右腿大腿骨裂。

        面对昂贵的医药费,伤者家属表示无能为力。于是,他们找到了吉安司法所。当天,吉安司法所、城建办、综治办等部门主动联系施工方、物资公司、运输公司,希望各方出面协商解决问题,但最终只有施工方愿意出面。调解中,伤者家属认为是施工方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才导致伤者掉入坑井的,要求施工方预先垫付部分医药费用8万元。施工方认为,伤者是受重庆南煌物资有限公司委托送货,加之伤者擅自进入工地,各方均有责任,拒绝垫付。吉安司法所等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给施工方做工作,施工方只愿意以借的名义借给伤者2万元。

        第二天,针对8万元与2万元的差距,司法所等部门再次召集伤者家属和施工方座谈。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施工方,如果以借的名义借钱,对于责任划分并没有影响,谁有责任、负多少责任都是由法院判决确定的,不要认为钱借出去就是承认了自己的责任。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劝导伤者家属通过法律途径正确维权,现在施工方愿意借钱,就先拿去急用,免得耽误了伤者手术。最后,双方在借款金额上达成一致,施工方借出4万元给伤者医疗救急,表示待法院正式判决后,愿意承担各自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