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有效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重庆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拟在城区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15年12月召开“永川区建立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听证会”,对拟定的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方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5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3名,其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1名,区总工会推荐1名,另11名通过市民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现场公证方式产生。
2.人大代表3名,由区人大办公室推荐。
3.政协委员3名,由区政协办公室推荐。
4.政府部门代表4名,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各1名。
5.城区供水企业代表2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10位,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
(三)听证会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3位,由永川电视台、永川新闻社和重庆晨报·永川读本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永川城区居民、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述理由;
3.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4.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城区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1月3日至11月20日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管理科登记报名。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管理科。
报名地址: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管理科
(区政府二楼)
联 系 人:李 明 郑 勇 吴容容
报名咨询电话及传真:49823423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重庆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永川城区主要的供水企业—重庆市永川区侨立水务有限公司(http://ycqlsw.com/)供水成本即日起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规定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方案要点等事项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
位置: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