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递快件是快递企业在快递服务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也是用户享受快递服务的最终实现环节。快递服务标准中关于快递企业投递快件的规范主要有:
⑴快件投交收件人时,快递员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如快件外包装完好,应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时,快递员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对验收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在没有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时进行开箱验收后再行签收。另外,快递员投递快件可于必要时核实收件人身份。
⑵若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经收件人(寄件人)允许,可由其他人代为签收。代收时,快递员应核实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
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快件损坏等异常情况,快递员应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或代收人与收派员共同签字;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绝签字的,收派员应注明情况。
⑷对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快递企业应按照与第三人(如网络购物商家)的约定提供内件验收服务。
记者 付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