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的违法建筑修起来几年了,什么时候能拆哟?”这几年来,居住在桂山路的居民一直有这样的疑问。
5月7日,记者来到重庆煤炭职业病医院附近,见到了修建在人行道上的违法建筑,占地约有两三百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是何人所建?现在又归谁所有?对此,记者进行走访了解。
违法建筑成商铺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明确指出:胜利路街道桂山路1号修建的建筑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记者在现场见到,修建在人行道上的建筑被隔成4间,现租给4户商贩经商,分别是做馒头的、卖老年康复用品的、卖烟酒副食的和一家小餐馆。
“一年前,因为这里租金便宜,就搬到这里做馒头,当时并不晓得这是违法建筑。”做馒头生意的商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五一’节前得到通知说这是违法建筑,这几天,我们一直在外面找房子,准备搬离这里。”
“违法建筑究竟修了多久,是何人所建?”记者问道。
“这个我不清楚。”做馒头生意的商贩答。随后,记者准备询问另外3家商贩,他们均以老板不在,或店里生意忙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垫资修房利益均分
此时,途经这里的胜利村白家坳村民小组的一位老大爷告诉记者,“房子是舒保平花了3个晚上建起来的,但这土地是我们村民小组的。”
舒保平又是何许人?舒保平原是违章建房后遮挡住的底楼住户,几年前曾在这里收废品。因废品需要地方堆放,他就在屋前的空坝搭起彩钢棚,并与胜利村白家坳村民小组签订了该空坝租赁协议。
白家坳村民小组组长吴永国证实了此事。他告诉记者:“空坝大概有两三百平方米。2011年,由舒保平垫资修建了4个门面。为支付舒保平垫资修建的费用,每年获得的2万元门面租金收入,舒保平和村民小组各得50%。村民小组拿到这笔钱,主要用于慰问贫困老年人和社员开会等集体事项支出。如果房子真的阻挡了道路,而拆迁手续齐全,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违法建筑该拆
对于这样的违法建筑,周边市民又有怎样的看法?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市民。大家都表示,修建在人行道上的违法建筑,不仅占用了市政道路,而且影响城市美观,应当予以拆除。
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有关人员表示,2011年6月24日,区规划局依法作出了限期拆除的决定,并于2011年8月16日向违建人送达了《处罚决定书》,要求违建人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修建的违法建筑物。几年过去了,违建人并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对这样的情况,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违法建筑物。
桂山路人行道上修建了3年的违法建筑物何时拆除,本报将继续关注。
永川日报记者 杨 雪 文/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