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一名男子租借银行卡被刑拘
警方提醒:请管好自己的“两卡”
渝西都市报讯(渝西都市报通讯员 胡馨月)近日,永川区公安局临江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5月初,临江派出所民警在排查“两卡”线索时发现,秦某(男,37岁,永川临江人)存在租借“两卡”的嫌疑。5月9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秦某抓获。经审讯,秦某供述4月24日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电话,对方称可以帮其申请信用贷款。双方见面后,陌生男子称因秦某征信低无法进行贷款,随后提出以一定的报酬租用秦某的银行卡。4月25日至26日期间,秦某将自己的银行卡租借给他人用于银行转账,并在转账期间为对方提供人脸识别、手机验证等便利。经侦查,秦某租借给他人用于转账的银行卡系5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涉诈一级卡,卡内单项资金流水约26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秦某明知陌生男子租赁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仍向对方出租自己的银行卡。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永川警方提醒:“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公民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应及时注销,不要随意丢弃、买卖,不要随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微信以及支付宝等账号,以免被人利用承担法律责任。